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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護照人別確認

護照人別確認服務

一、受理對象

在臺設有戶籍的首次申請護照國民,本人未能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以下簡稱領務局)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(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),必須親自持憑申請護照應備文件,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「人別確認」後,再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。

二、應備文件(須繳驗正本)

 

 

應備文件

 


申請人

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

符合規格照片2張

簡式護照資料表(首次申請護照戶所一站式收件/人別確認專用)

法定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

同意書/委任陪同書(供戶所辦理首次申辦護照人別確認或一站式服務用)

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

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

同意書

委任陪同書及陪同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

滿18歲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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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14至未滿18歲,由法定代理人*陪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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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14至未滿18歲,法定代理人*未陪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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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14歲,由法定代理人*陪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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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已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改繳身分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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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14歲,由法定代理人*委任陪同人陪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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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已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改繳身分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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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,由法定代理人陪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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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,由監護人委任代理人陪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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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理人*:法定代理人係指依法得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父或母或監護人。

 

三、注意事項

1. 辦理人別確認時本人(含幼兒)必須親自到場始得辦理

2. 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人,其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、外國人、無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或港、澳地區居民者,請直接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。

3. 相片規格如下:

(1)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相片乙式2張(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,不含邊框。)

(2) 半身、正面、脫帽、露耳、不遮蓋,表情自然嘴巴閉合,五官清晰之照片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少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頭部或頭髮不能碰觸到照片邊框(不含女性長髮碰觸照片邊框下緣之情形)。

(3) 相片中眉、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須清晰、不遮蓋、足資辨識人貌。

(4) 相片人像請勿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,如果配戴眼鏡,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或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。(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)

(5) 照片勿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。

(6) 申請人(包括幼兒)的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。

(7) 倘提供之相片列印品質不佳或相紙過薄,以致無法製作,將不予採用。 

 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8-14
  • 發布日期: 2023-02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7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