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今年7月1日起,針對7歲以下幼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,透過接受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醫師,於兒童發展關鍵年齡提供完整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。 歡迎家長帶家中嬰幼兒定期接受兒童預防保健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