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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大麻在我國的刑責

大麻在我國的刑責
大麻在我國的刑責
一、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,而栽種大麻者: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二、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,且情節輕微者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三、意圖供栽種之用,而運輸或販賣罌粟種子或古柯種子者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  • 市府分類: 警政消防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4-07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4-07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