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麻在我國的刑責 一、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,而栽種大麻者: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二、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,且情節輕微者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三、意圖供栽種之用,而運輸或販賣罌粟種子或古柯種子者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