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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114年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

自住房屋享優惠
自住房屋享優惠

財政部宣布本年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,納稅義務人於該日以前至戶政機關辦竣戶籍登記,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准者,房屋稅仍可享自住優惠稅率。

更多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財政稅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5-08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5-0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