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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徵才公告

機關徵才
標題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徵才公告
徵才機關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
職稱 約僱人員
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
職系
名額 1名
資格條件 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,具有戶政工作經驗尤佳。
(三) 熟悉電腦操作者。
(四)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。
有效期間(起) 2025-09-03
有效期間(訖) 2025-09-08
工作項目 辦理戶籍登記相關業務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(臺中市烏日區高鐵路一段170號)
報名方式 (一)本職缺採紙本報名,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,請檢附履歷表(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及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)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, 於民國114年9月8日(星期一)前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送達本所報名(地址︰414010臺中市烏日區高鐵路一段170號)。(文件格式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,影本請加註「與原件相符」及加蓋私章)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職務代理人」。
(二)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(三)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擇優另以電話通知面試。
(四)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者,撤銷僱用通知書。
其他 (一)約僱期間期限:自民國114年9月15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應即予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(二)待遇:約僱四等250薪點(月薪新臺幣34,775元,任職未滿整月者按當月比例計算,另須自行負擔勞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)。
(三)配合業務需求平日(午間12:00-13:30、夜間17:30-18:30)及假日輪班。
(四)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,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。
連絡人 林小姐
連絡電話 04-23372054分機118
市政分類 戶籍兵役
張貼日 2025-09-03
單位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9-03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9-0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40